郑州惠林化工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经理
电话:0371-53376797
手机:15038218962
邮箱:zzhuilinhuagong@163.com
地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永平路交叉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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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体净味剂950和950B是我司协同研发,应用于橡塑、皮革、聚氨酯等材料中消除、抑制气味之新型液体助剂,透明液体。
净味剂采用高效分散剂、去味剂、植物提取液和改性药水的有机互化,通过物理化学的细微作用,可良好的分散于液体中,加入后不会破坏材料的配方平衡;
净味剂为通用型制品,其本身无毒、无害、无刺激性。利用中和相杀原理,能吸收和分解非固体材料中的游离醛,同时可以去除其他甲醛和醇类味道。
液体净味剂的特点如下:
① 通用型产品,无毒、无害、无刺激,符合环保涂料的特性要求;
② 与水性、油性体系均有良好的亲和性及优异的协调性能;
③除味率高:作用臭味源较广,对氨味、硫化氢、甲酰胺等小分子具有较高的去除率;
④效果显著:瞬间除臭、作用臭味源可很快的分解中和臭味因子,且抑制作用较为持久。
0.1%-0.2 %(总质量比) 也就是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 。
产品分为950和950B两种,二者建议使用量为(9:1即使用9份的950,再使用1份的950B;也可以按照其它比例去使用,但950的数量一定要比950B大,效果才会更好) 。
950和950B,最初不能混合,二者混合之后,就会发生反应;他们发生反应的同时,可以跟醛类、苯类、氨类等发生催化氧化反应。
应根据产品气味大小,添加量为: 0.1-0.3%, 跟原料拌5分钟左右即可安排加工,塑料制品加工出来的产品要放凉,气味才慢慢开始消失。
注意:
1.添加除味剂的制品要等产品放凉后制品本身的臭味才会慢慢消除
2.除味剂添加过量会使产品变黄并且影响效果
液体净味剂适用于乳胶漆、发泡产品、塑料、鞋材、涂料、聚氨酯、各种胶以及乳液中等。
净味剂应保存在通风、干燥处,防止日光直接照射,运输时应防止雨淋、曝晒,储存期为12个月。[